浙江永康农商行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
2020-09-17 14:42 来源: 互联网 阅读次数:3901
9月16日,*ST众泰发布公告表示,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浙江永康农业商业银行")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明显缺乏偿付能力,但仍有重组价值的理由,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出对中泰进行重组前的申请。
据通知,浙江省永康招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为初始借款人,中泰汽车为借款人,于2019年8月签署了"30亿元人民币流动性银团贷款合同"。合同签订后,浙江永康农行于2019年8月16日向中泰汽车发放了1.5亿元贷款本金。浙江永康农业银行向中泰银行发放贷款后,中泰银行在2020年3月20日之前支付了利息,2020年8月14日到期。中泰汽车无法偿还2020年3月20日到期的1.5亿元贷款本金和利息。
在此之前,中泰汽车一直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,因为人们对这份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表示怀疑。
不久前,中泰汽车发布了一份声明,称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半年报告的一封信,要求中泰汽车在9月21日前解释17个问题,包括业绩下降。根据调查信,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中泰汽车结合行业形势、毛利率变化等情况,解释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,还要求中泰汽车解释整车销售和销售收入是否匹配。
责任编辑:iiihy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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